晴時多雲

小股東請問馬總統

◎ 陳靜芳

做為國票金控的民間股東,必須不平則鳴。金融業的經營,政府除做必要的金融監理外,絕少自己介入金融業的經營。台灣擁有眾多官股銀行與金控公司,已被外資機構多所貲議,並建議應加速檢討。民進黨執政期間,鑑於官股金融機構總計持有國票金控九.○二股權,乃於二○○七年十二月併同公開拍賣,顯屬非常適當的決策,詎料在二○一一年初,包括台銀、土銀、合庫、華銀、一銀、彰銀、兆豐及台企銀等八家官股銀行,「不約而同」以財務投資名義,幾乎在同一段期間內,共同買下約達十五.六三%的國票金控股權,使用資金應逾六十億元,財政部長於去年五月公開表示:公股的責任是有多少股權掌握多少權益,並說:如民股願意與公股協商,將樂觀其成。經由如此官威式的宣示,財政部乃正式進行兩次協調會議。在股東會召開前,民間大股東終與財政部達成董監事的席次分配暨董事長、總經理人選的協調,並且毫無忌諱的出現在新聞媒體的報導。

吾人以為,國票金控案是非常不堪入目的市場干預,其中有諸多疑問,必須請教馬總統:

一,這八家官股銀行是如何完成投資策略考量,進而決定買入國票金控股票?由於每家銀行幾乎都超過五億元的投資金額,基於公司治理的合理制約,有無周詳提案並經董事會通過?

二,這八家銀行除台銀與土銀外,其餘銀行的絕大多數股權已屬民間所有。倘有民間股東對購入國票金控股票有所質疑,甚至循由法律程序以為爭議,其可能發展為何?

三,金管會對金融業以購入股權方式介入其他金融業,均有明確又嚴格的規定,則本案例有符合金管會的監理要求嗎?倘若監理規定可隨意曲解,則公股銀行以其龐鉅的資金能量,豈非可隨時「不約而同」地介入台灣所有金融業的董監事改選?

奉行自由市場經濟法則與自我節制政府的干預,不僅是舉世遵行的決策思維,亦是攸關國家發展的最佳策略。但馬總統嚴重踐踏自由放任的莊重理論,公然以「一隻看得見的手」介入市場,在造成巨大國家損失與不堪檢驗的結果下,尚且沾沾自喜於干預的結果,請問全體國人,我們還得忍受嗎?(作者為國票金小股東,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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