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城鎮戰 非上策

■ 玄暉

國防部長李傑日前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國軍對抗共軍侵台能撐上兩星期;國防部在新版國防報告書與最近施政報告中,也強調共軍地面部隊正針對攻台強化城鎮戰演練,去年同心十六號演習與萬安廿七號演習期間,首次進行城鎮防衛作戰演練,驗證國軍地面部隊編裝能否切合需要;國軍精進案調整後備司令部業務,從過去只負責後備軍人動員點教召、兵籍管理與新兵入伍征集,接手各作戰區第一線海岸守備及縱深地區守備(城鎮、要地、山地)與新兵訓練任務。陸軍並將新訓旅與守備旅移編後備司令部。

孫子兵法早已指出:「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為不得已。」寸土必爭的城鎮住民地戰鬥,素為犧牲代價最高昂的作戰方式。除非必要,城鎮住民地戰鬥自古以來乃善戰名將所避免。

台灣城鄉聚落稠密,街道交錯空間狹隘,不利於大部隊之戰術運動,也限制裝甲車輛運用,戰鬥往往被聚落與街道分割成小部隊任務編組,更有敵我識別與部隊通訊、聯繫、協調方面的困難,空權與殺傷性強的重兵器如坦克、火砲用於城鎮戰,不是流於殺雞用牛刀,就是淪於玉石俱焚。不分軍民與攻守任何一方,都將蒙受慘重損失。

如二次大戰時的史達林格勒會戰,英美盟軍與德軍在荷蘭的「市場花園」空降作戰,波蘭軍民反抗納粹的華沙抗暴,蘇軍攻略柏林,或中國八年抗日戰爭的常德與長衡戰役,均為城鎮住民地戰鬥經典範例。

城鎮戰不論攻守任何一方,面對複雜的街道與公共設施,乃至於眾多未及疏散的民眾,除須避免造成居民生命財產的巨大損害之外。大規模正規部隊受限於狹隘空間,常被分割成小單位。勝敗關鍵繫於以下因素:

第一是多兵種混編協同作戰(步兵、長程狙擊與火力支援、裝甲車輛、戰鬥工兵、化學兵、通訊與偵蒐、心戰、醫療、航空器)。第二、取決於小部隊指揮官判斷,兵員素質與團隊默契。第三、居劣勢之一方是否具備戰到最後一兵一卒的決心。

撇開政府與民眾面對共軍地面部隊登陸是否有打到最後的決心不論,光以國軍地面部隊現有的各型聯兵旅編裝而言,士官缺編嚴重,車輛武器等裝備陳舊,無法切合城鎮戰狹隘空間戰鬥的需要,更糟的是經過精實案與精進案,各聯兵旅原有建制內的戰鬥支援與勤務支援單位,不是被裁撤就是大幅縮編,相當缺乏專責支援攻堅、爆破、排除障礙的戰鬥工兵等各種形態支援部隊編組。

尤其倚賴戰時動員編實的後備或守備旅,執行海岸、城鎮與要地防衛,因缺乏充單兵、個別兵種與兵種協同演練,也缺乏勤務支援與戰鬥支援單位與相關裝備,若要肅清滲透的共軍特種部隊或登陸共軍,更可能遭遇慘重傷亡。

而地面部隊載具(如機動車輛與運輸直升機)之老舊,更令反恐等特種作戰能量大打折扣。現有地面部隊的人力結構乃至編裝、教範與訓練流程,似宜針對城鎮戰作全盤檢討才是。

(作者為軍事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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