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國華
不論是二○○○年首次政黨輪替時的呂秀蓮副總統,或是二○○八年二次政黨輪替時的蕭萬長副總統,「副總統」角色往往是被忽略的對象。人選的勝出,除了必須為總統參選人加分之外,往往有著濃厚的省籍、性別等選舉考量,副手實際權力並未因此增加。
當副總統參選人與總統參選人聯名競選時,「沒有聲音」的副總統參選人,如何看待自身的民意基礎與權力來源,都有待三位副總統參選人的詮釋與界定。
借鏡美國經驗,二○○八年美國副總統電視辯論,民主黨的拜登與共和黨的培琳進行議題交鋒,所凸顯的一項共同論述特點,就是如何扮演好自己的副手角色。
拜登言必稱歐巴馬,培琳同樣是言必稱麥肯,兩人分別捍衛著同黨總統參選人的政策主張,條分縷析的攻擊對手政策弱點。兩人的政策承諾也是毫無疑問的緊緊貼附著總統參選人的主張。
辯論過程中,拜登與培琳不斷強調個人所累積的政治歷練,不但有助於總統參選人在政策推動上能夠產生加乘效果,對於維持政體也具有正面意義。
但是副總統參選人過去的從政資歷與政策論述,也可能成為攻防包袱,當主持人提出過去的從政得失時,拜登與培琳也會有左支右絀的狀況發生。
從選民觀點出發,期待副總統也能有一番作為,甚至能夠提出個人的國家願景主張時,拜登與培琳也只能謹慎回答,以免牴觸總統參選人的競選主軸。
根據我國憲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至總統任期屆滿為止」、「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
但是當副總統的實際權力,取決於總統的賦予時,正副總統的權力如何分工?如何分擔國政?如何襄助政務?三位參選人在辯論會場上又要如何拿捏論述分寸?都有待十二月十日副總統參選人電視辯論的驗證,且讓大家拭目以待。
(作者為公視新聞部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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