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台灣勞工好幸福

◎ 楊自剛

日前勞委會頒布「勞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形同將台灣企業主強迫勞工放無薪假之違法行徑合法化,雖然內容亦有「看似照顧勞工」的相關規定,但以勞資雙方不對等的地位,企業主長期視法令為無物的囂張心態,加上主管機關軟弱無力的執法力度觀之,這些規定想必均無法落實。

台灣企業主真的「好幸福」。旺季請勞工拚命工作,淡季請勞工放無薪假,要嘛勞工去找新的工作,那就是自願離職,省了資遣費;要嘛勞工在家「靜候通知」,反正就是不給你薪水。真是所謂「獲利百分百老闆拿走,風險百分百員工埋單」,真的好棒!

台灣勞工也真的「好苦瓜」,薪資低廉就算了,旺季「賣命」超時工作幫老闆賺鈔票(不見得有加班費哦),淡季「認命」在家吃自己,家破人亡、妻離子散也只能將苦水往肚子裡吞,真的好慘!

企業主不給加班費、高薪低報、薪水低於最低基本薪資、無勞健保、片面變更勞動條件……,這些不都是違法嗎?為什麼老闆就是敢這麼做?因為政府不管嘛!不想管,不敢管更不能管。

勞工拚到身體健康出問題甚至過勞死,賺的錢卻吃不飽、餓不死,放無薪假時房屋被法拍,健保卡遭鎖卡,最後燒炭自殺走上絕路的大有人在,結果換來了什麼?先是無厘頭的「諾貝爾獎說」,再來是一份將無薪假合法化的行政指導。

所以筆者說,台灣是企業主的快樂天堂,卻更是勞工的悲情地獄。

(作者從事自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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