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海洋國家 竟無海岸法

■ 謝美芳

海岸地區為海洋生物優良之棲息環境,也是國家發展海洋產業之重要資產,不容任意破壞。然而,台澎金馬綿延漫長的海岸線,因欠缺整體管理與規劃,造成漁港浮濫興建,使得平均六公里就出現一個漁港。此外,海岸線也遭水泥消波塊覆蓋,海洋生物失去繁衍棲息地,加上一些海岸結構物規劃設計不良,突堤效應導致海岸漂砂平衡機制受到破壞,無情滔滔巨浪侵蝕海岸,沙灘逐步流失。

觀之監察院網站登錄之「海洋總體檢專案調查報告」可知,造成台澎金馬海岸線遭人無情蹂躪破壞的原因之一是因為「海岸法遲遲未完成立法」。

「海岸法」為管理海岸之根本大法,除了可補充現行海岸管理法令之不足並解決海洋環境利用衝突外,還可綜合規劃海岸土地朝永續發展方向邁進,達到國土保安之目的,其重要性不言可喻。

但由於目前海岸管理欠缺專法,亦無「山、林、河、土、海」之全方位國土規劃思維,致各主管單位各依其主管法規自行其是,同一海岸中,河川管理、陸地管理、海洋保育與開發行為相互衝突之案例,時有所聞,致海岸管理往往出現「多頭馬車」、「管理權責重疊」、「缺乏整體性規劃與專責管理機關」等問題。

立法院新會期將在二月份開議,期待朝野正視海岸管理,將海岸法列為優先法案,以保台澎金馬之海岸維持秀麗風貌。

(作者為環保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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