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異性婚姻制度之外

◎ 詹惟翔

婦女新知基金會與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近來推出一項草案,要將台灣伴侶關係法制化,乍看之下是為現代同居比例大幅上升的問題,創立一個準婚姻制度的概念,又或是為不能結婚的同性伴侶提供一個法律上的保障。

其實,這是一個很前衛的想法,由於目前法律只保障已婚伴侶間的權益,範圍十分狹隘,這條草案並不侷限於異性婚姻,把眼界放得更加寬廣,不管是異性、同性、兄弟姊妹、親朋好友等,只要出自個人意願共組家庭,皆可謂之伴侶,皆能受到法律保障。

現代社會真的只有異性的婚姻家庭嗎?其他類型的家庭難道就不該存在嗎?這是法律上一個十分嚴重的歧視,我們應該要給予多元家庭一樣的保障,我十分期待這個法案的通過與實行。

現在多數媒體都被大選所綁架,鮮少媒體對此事發表報導,使得許多民眾均一知半解,甚至連聽都沒聽過。而比起政客們的相互抹黑,此一法案才是能讓台灣思想大躍進的一步。(作者為世新大學公廣系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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