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從小悅悅事件談CPR

◎ 吳肇鑫

日前中國廣東佛山發生女童遭兩車輾壓,多位民眾路過卻冷漠無視的事件,中國廣東省隨後召集各相關部門,舉行「譴責見死不救行為,宣導見義勇為精神」大討論,考慮將立法懲罰「見死不救」。

而在台灣,每天約有一百名民眾處於生死交關,在送到醫院前就急需心肺復甦術(CPR)。但現今民眾因不時聽聞「好心被雷親」慘痛案例後,逐漸形成「不做不錯,多做多錯」的不良風氣,造成病人送到醫院前就已經死亡,只有相當少數能夠存活下來,但儘管能救活,大多數病人都成為植物人,其中不乏你我的親人與朋友。相信這不僅令許多家庭陷入愁雲慘霧,更是整個國家社會的悲劇。

事實上,早就有充分的醫學證據,證明只要能及時施予心肺復甦術,即可以大幅提升存活率。筆者身為急重症的醫師,每天在急診室裡搶救生命,對於這些本來尚有一線生機的猝死病患,卻因為冷漠社會的毒害而回天乏術,每每想起流逝的生命,內心屢屢如遭刀割。

為導正這般冷漠風氣,有賴政府的作為與主動立法,因此筆者建議在現行緊急醫療救護法中第二章緊急醫療救護體系,立法加入民眾有施行緊急醫療救護的義務,發生輕過失時有民事責任及刑事責任的豁免,並加訂民眾違反緊急醫療救護義務的行政罰則。

生命是無價的,筆者希望以積極的手段導正社會的冷漠,法律規定並不是只能消極的處理現有的社會病徵,處罰也當然不是立法的目的。好的立法能夠讓台灣人民健康與生命更有保障,並喚起民眾互助與尊重生命的善念,進而改造台灣。希望藉由以上的修法,開創出一個以生命權為本,運行順暢的緊急醫療救護新體系,讓我國在緊急醫療救護的立法從落後到引領國際潮流,讓上述所提之憾事不再重演。

(具體立法建議,請google本人論文《私人參與緊急醫療救護體系相關法律問題研究》)

(作者為急診醫學專科醫師、東海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現任彰化員榮醫院醫療副院長)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