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生育津貼應速一視同仁

◎ 巫秉瑋

據報導,某黨台中市議員表示,「升格後的台中市居民仍是二等公民!」他指台中市生育津貼一萬元,是台北市與新北市的一半;而且台北市和高雄市還另有兩千五百元到三千元不等的育兒津貼,這些誘因讓新手爸媽很心動,很多鄉親為此「遷戶口」。

看到這則報導,讓我心生感慨,因為小小的台灣,各縣市的生育津貼竟然都不一致。如果照上述議員所說的,「升格後的台中市居民是二等公民」!那我所居住的嘉義市應該是「三等公民」!因為嘉義市的生育津貼只有三千六百元,而且隔壁的嘉義縣更低,部份鄉鎮只有三千元。

老實說,很多父母並不會因為生育津貼的多寡而遷戶口,就像我老家在彰化(生育津貼一萬元),但我還是會將我的小孩戶口報在嘉義市(明年初,我和老婆的第二個小孩)。

目前生育津貼的發放,是依各縣市的財政狀況而考量,但我認為,金額應該要一致。因為我們每一個人都生活在這塊土地上,都有正常履行國民的義務,如納稅與服兵役;所以我認為,既然現在政府這麼重視與鼓勵民眾要增產報國,而且馬總統也說,「生育率太低,視為國安問題」,所以建議生育津貼的發放還是要由中央統籌辦理,然後再將相關金額撥款給各縣市政府。這樣才不會讓部份縣市政府的新生父母,因為生育津貼的多寡,而有「二等公民」與「三等公民」的感慨。

(作者從事醫療業務,嘉義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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