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跨媒體巨獸吞噬閱聽權

◎ 鄭秀玲

參加了高達七百多億元之旺中寬頻公司併購中嘉集團案的聽證會後,筆者感觸良多。旺中寬頻公司係由旺旺集團(持股五十一%)、國泰金控(持股廿五%)、東森集團(持股十%)等大型財團共同持股。此併購案一旦通過,我們將被迫接受一個橫跨無線電視、有線電視、報紙雜誌和網際網路的跨媒體巨獸。

然而聽證會議過程中,消基會和國安局這兩單位的代表缺席,消保會的代表對此案僅表示一切依法行政,旁聽的一般民眾則沒有發言權。本次併購案中嘉集團旗下的近一二○萬收視戶(包括大安區的萬象、中和區的新視波以及台南高雄等十一家系統業者的收視戶),竟然沒有一位里長受邀發言。將近三小時的聽證過程,只有業者的侃侃而談。

此外,業者僅在聽證會時提出其繁複併購計畫的簡報,事先並未給予專家學者和利害關係人足夠時間進行深入審閱,造成與會學者和利害關係人無法針對計畫內容提出任何具有建設性和精確性的評估,甚至淪為財團背書的工具。

筆者曾任美國華盛頓特區公用事業委員會專家見證人,參與獨佔事業的監理事宜。美國對於公共政策的核定有一套完善的聽證會機制,可保障民眾、業者和政府三方的公平議論。例如美國電力公司的電價調漲案在進行聽證會之前,這三方都必須在三個月前提出議案文件,供另二方專家見證人(財經、工程領域等專家)檢視後,方可在聽證會由民眾、業者和政府的律師對另兩方的專家見證人進行正式的交叉詰問。

因此我建議:一、在此併購案通過前,應請NCC、業者、消費者代表、員工及學者專家代表,就上述兩議題分別進行深入研析後,再擇期召開多場聽證會,以促使真理越辯越明;二、政府在協助業者發展產業的同時,亦應積極維護消費者權益;三、廣大的消費者更應群策群力,一起謀求自身的閱聽權益。(作者為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兼台大社科院研發分處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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