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一綱一本 市民公投

◎ 黃崇銘

隨著「北北基聯測」續辦爭議的落幕,一綱一本薦用制度還有需要繼續存在嗎?

首先,從國教法第八條之二的規定,將教科圖書改為審定本為原則,並下放教科圖書選用權至各該國民中小學,即是希望建立教科圖書市場為一綱多本,但這不影響在實際教學現場中本來即是一綱一本的實況。

其次,郝市府因噎廢食地採用一綱多本選一本之薦用制度,忽略了國教法係為破除政府箝制教育內容與塑造特定意識形態之法理精神與憲法底蘊,利害相權顯失均衡。

再者,如果教科圖書真可有薦用本,這也揭示了教育多元化與自由化的政策目標,在當前教科圖書編輯制度中做得並不夠徹底。原因是,若各版本教科書都能編輯出獨自的特色,以因應各地區或不同成長背景之學生學習之不同需求,各版本所呈現的多元觀點都應被尊重,如何能有優先列後的比較。究其原因在於,所謂的一「綱」—課程綱要訂得太嚴格,國編館管得太多,時而出現審查意見相互衝突、矛盾,令著者無所適從。既是如此,各家版本大同小異,那麼何須為參與升學考試,而將一綱多本制度視如寇仇。

在整起「一綱多本選一本」的亂政中,最令人質疑的是,何以由台北市民選出的首長政見須由新北市、基隆市民概括承受?

在我國訂定公民投票法後,已明確賦予地方性公民投票法律依據,筆者建請台北市家長應提出一綱一本重大政策複決,不但為自己的孩子,也為眾多新北、基隆的孩子結束此齣教改鬧劇。至於台北市至今未能依公投法第二十九條完成自治條例立法,應由郝市府負起怠不作為之政治責任。

(作者為台灣青年智庫法政中心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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