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安文
去年十一月初,二次金改案阿扁獲判無罪,馬總統忍不住咬牙切齒發表「判決不符合民眾期待」言論,接著邀集高層「司法宴」,阿扁另涉龍潭購地兩案隨即被最高法院判決定讞,引發總統「干預司法」的質疑和撻伐。
李慶安「明知」具有雙重國籍,「故意」隱瞞而擔任議員及立委,而陸續獲取國家支給的薪資,連三歲小孩都知道這就是典型的「詐欺」。而且,既屬法律上「自始、當然、確定」的無效行為,本來就是不具民代「資格」的冒牌貨,何來在未經撤銷或解除職務前,無法證明有不法取財的意圖?況禁止雙重國籍身分,本為效忠義務的真正內涵,怎會「不必然對立」?
請問,擁有法學博士學位、喜歡假借總統職務對司法個案發表高見的馬先生,這樣的恐龍判決,符合民眾期待嗎?(作者為公務員)
◎ 卓不林
李慶安雙重國籍案大逆轉,高等法院認為,公務員對國家的「效忠義務」與「擁有外國國籍」並不必然存有衝突。既是這樣,那為什麼法律要求公務員不得具有雙重國籍或擁有外國國籍?
這個判決,真的讓民眾對司法正義的期許大逆轉。(作者為退休教師,新北市民)
◎ 石頁
高院二審宣判前立委李慶安詐領薪資案無罪定讞後,成就一個台灣史上薪水最高的外籍勞工,十年間領取納稅人血汗錢超過一億元,判決結果不符合一般人的道德良知,更違背人民對法律的信賴,除了再度重創了司法的社會觀感,也不禁讓人再三回味前國民黨大老許水德所言「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行政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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