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華視真相 監院請明察

◎ 鄭同僚

監察院日前公布對行政院新聞局的新糾正文。糾正文以新聞局為糾正對象,指出新聞局多項不當之處,值得稱許;然文中也兼及華視經營,說「華視公司前總經理未經董事會議定,竟連續兩年領取高達近百萬元之年度績效獎金」云云,與事實不符,應該重啟調查。

依華視慣例,過年時,每個同仁除固定月薪外,還會另發一個月年終獎金;至於績效的部分,則看考績而定。

華視虧損年達五億,遠在陳正然擔任華視總經理之前就已存在。陳到任後,努力經營,使華視財務虧損連年降低,至去年(二○一○)年中,華視財務報表呈現毛利率甚且由負數轉為正數,這是華視近七、八年來所未見的經營佳績,陳正然當然是值得鼓勵的經理人。華視因而在二○○八年終與二○○九年終,分別加發兩個月、一個月獎金予以鼓勵。

監察院不查,將陳正然的正常月薪(約二十二萬左右)、一個月的年終獎金,以及特別獎勵的獎金併計,竟然說成是連續加發近百萬元績效獎金,與事實相去甚遠!

過去一年多來,公民團體為抗議馬政府干預公視獨立性,到監察院陳情兩次,列舉事實舉發陳勝福違法事項及新聞局干預公視,這次監察院都沒提及,卻在未向本人查證情形下,驟下結論,恐怕有失公允立場。呼籲監察院應該對此訛誤部分重啟調查,以昭公信。

(作者曾任公視、華視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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