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包浩斯與鳳山國中

■ 施威全

鳳山國中校舍案,僅為當地縣長與建築師審美見識不一致,無關設計過失或空間規劃不良。就法,這是比技術層次還低階的主觀意見差異,竟被上綱成「工程/徵選有問題」,還誇張為政策層次的失誤。何況,高雄縣政府頂多是三分之一或半個業主;公共建築物,業主有主導權,但應以使用者意見為依歸,縣長意見未必代表使用者意見。

建築師若有缺失,不算弊案,而是設計過程,沒讓使用者足夠參與。這個情形,災後校園重建的個案中曾發生過。建築師總有其設計上的堅持與癖好,往往忘了,有使用者參與的設計,才能成就優質空間。

建築師想藉空間營造\改變社會,設計裡加上改革的主觀企圖。例如,以為拆掉了司令台,就可以改造校園內的權威關係。這些設計,若少了使用者支持,往往會造成災難。

這種建築師自以為社會工程師的悲劇,不是新鮮事。從上世紀前葉德國包浩斯師徒結派,到二戰後主張玩泥巴有益健康的自立造屋,沒改善啥居住問題,有時製造更多社會問題。現在還常有歐洲建築學校師生前往南美,高舉包浩斯工藝大旗拯救第三世界;他們幹的,七○年代的前輩建築師在英德法早做過,為工人階級設計公寓超高樓。當年良法美意,現在是都市改革者想爆破的目標。

並非要建築師放棄專業意見,只當使用者的奴僕。而是在把空間當成實踐媒介時,得處理業主/使用者間的社會關係。鳳山案,若建築師有所堅持,不該拉教育部壓高雄縣,而應與學生結盟,邀請他們搞設計才對。

不過這次極低層次的波折,瑕不掩瑜。國民黨時代沒有此種空間改造機會,只有建築師、省議員和縣政府共謀抽成,遑論邀請中小學生參與校園設計。教育部幾年來校園改造的經驗,產生一些有趣建築,也累積可貴的設計經驗。期待有建築師,或教育部統整這些個案,如同建築師亞歷山大書寫「模式語言」與「奧立岡(學院規劃)實驗」般,寫成台灣版「校園模式語言」。這是政績展示,也提供以後校園設計的準則,可刺激建築師的設計靈感。

亞歷山大在奧立岡實驗中,有個設計模式如此寫:…大學精華,在於課堂外的跨科系互動,因此好的大學校園中心應是咖啡屋式的學習空間…。台灣的新校園運動經驗,若能有類似的文字作總結,會是全球學界的可貴素材。 (作者於英國從事法律學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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