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論秦大使自爆涉貪

◎ 蘇玉山

上周我國駐斐濟群島共和國大使秦日新,在外交部由外交部官員陪同召開記者會,會中他針對立法委員高志鵬揭發他冒領眷屬補助費、子女教育補助費、和日本駐斐濟三等秘書黑川愛子搞婚外情、用公帑買珍珠送給黑川等出面辯駁。他自承擔任大使期間所領的眷屬補助費,已經退還外交部,擔任斐濟大使館顧問期間所領的眷屬補助費等,他的行政訴訟定讞後,才和外交部結算。

他公開承認冒領了眷補費,不過已經退還給外交部,自認都沒犯法了。依據我國刑法規定,不該領的眷補費領到手了,就是貪污罪的既遂犯,退還犯罪所得和犯罪的成立無關,例如竊盜罪東窗事發,把偷的東西送還,竊盜罪還是成立,否則貪污犯都把犯罪所得歸還就沒事,天下有那一個貪污犯需要坐牢的。

堂堂一個代表國家的特命全權大使,居然法律知識這麼薄弱,還曾擔任天下第一司北美司司長,以外交界明日之星栽培,難怪我國國際外交常吃敗仗。

他承認冒領,涉及貪污罪證確鑿,已經不適合擔任駐外大使,應該馬上調回國內靜候偵察審判,否則他人在國外,萬一畏罪潛逃,司法那裏奈何得了他。(作者為台灣大學法學士,曾任國營事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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