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核電廠非核商轉,行!

◎ 陳重信

核四「可」商轉—只要不用核能來發電。

自一九六○年到二○○八年,全世界有近一半的核能電廠未建或建好之後並沒有以核能來發電商轉,有些反而改成再生能源,如風力、天然氣或火力來發電,有些改成能源教育或遊樂場、博物館等例子很多。以美國兩座核電廠改成其他商轉用途為典型例子:

一、位於美國紐約州長島的Shoreham核電廠,完工度一○○%,但最終改成天然氣及風力發電。未商轉理由:一九八三年州議會以十五比一的票數通過決議,認為該地區(Suffolk County)無法安全疏散,紐約州長Mario Cuomo拒絕簽署廠方所提供緊急疏散計畫,加上一九七九年三哩島核災和一九八六年車諾比核災後,地方居民和環保團體反對加劇,最高曾經有一萬五千人走上街頭。Shoreham核電廠未商轉就於一九八九年除役, 二○○二年八月利用現有設備以天然氣方式發電(一○○MW)。二○○五年再度利用設備建了兩座風力發電(五十KW)。

二、由幾乎建好(完工度九十七%)的核電廠改成火力發電廠例子。美國位在俄亥俄州的莫斯科市(Moscow, Ohio)William H. Zimmer核電廠。未商轉理由:工程品質不佳,計畫出現錯誤,經費暴增(與過去十年核四建廠經歷似曾相識)。美國核能管理委員會(NRC)於一九八二年發現該廠施工品質不良(包括兩次皆發現管線焊接錯誤)、偽造工安相關文件等問題,處以NRC史上最高的罰款二十萬美元,最後因為外界壓力,於一九八二年要求其停工,一九八四年開始進行將核能廠改為燃煤火力發電廠計畫的討論,一九八七年動工,一九九一年完工,成為世界上第一座由核能改變為火力的發電廠,目前發電量為一三○○MW。

非核家園為法定目標,到二○二五年同時要增加再生能源的比例,因此核四若由現有核能到再生能源或其他方式商轉的例子,技術上或許可邀請有經驗的美國專家來台輔助。若執政黨不想依法(環境基本法)來行政,也沒有執行意志要依法達成非核家園的法定目標,反而想把它弄成選舉操作,將會讓一個嚴肅的課題,變成令人遺憾的政治議題。(作者為台北醫學大學講座教授,前環保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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