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之昊
民進黨立委黃淑英質疑年資超過三十年政府大官健保費由政府買單的不正當性,值得人民喝采;但銓敘部不知檢討改進,反替那些資深高官緩頰,實在不應該。
眾所皆知,我國政府無論中央部會頭頭或地方機關各局處(署、委員會等)副首長以上,除了享受有「特別費」外,有些還編列黑頭車載其上下班、配置專用司機一名伺候及維修費等,有時候眷屬還順便「搭便車」上下班或上下學,公然揩公家油水。為節省公帑、「苦民所苦」,應該予以刪除此項特權,鼓勵多搭乘大眾捷運或公車。
一些大官還利用特權使用公務車在上班時間於外頭兼課,一人拿雙份薪水,甚至出版書籍賺取出版費。開會有便當吃(注意,他已經支領薪水),還有豪華辦公室,外加秘書好幾名,簡直A盡所有好處。
人民公僕的福利遠超過人民頭家,公平嗎?
(作者業空間設計,台南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