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中華台北壞在哪裡?

◎ 姜皇池

世衛秘書處將我國登錄做「中國臺灣」(Taiwan, CHINA),不論是總統發言、代表團向秘書處所提抗議信或我國代表於會場發言,直到現在,其訴求皆在「正名」,要求世衛組織文件應與我國出席世衛大會稱謂相同,須稱為「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然核心問題不僅「稱謂」,更在「法律定位」。

逐漸揭露的世衛秘書處相關文件,不論是內部或對外文件,清楚地表示:「一個中國、三個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與「中華台北」)」,就臺灣參與世衛活動而言,臺灣跟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皆是中國之領土,均在中國管轄權下。基於如此定性之參與,不論是稱為「中華台北」或「中國臺灣」,仍皆是中國領土之「地區」(area),只是中國同意「臺灣地區」參與世衛大會五天期間,可稱為「中華台北」!令人錯愕的是我國竟僅對「稱謂」表達「最大不滿」,但真正核心的法律定位問題,全然無視,甚至在抗議信最後還感謝秘書處邀請我方參與世衛大會?好似傳達僅不滿遭登錄做「中國臺灣」,希望全部使用「中華台北」,但仍滿意於做為中國一部分?

一九三三年的《東格陵蘭領土爭端案》(Eastern Greenland Case, 1933)中,因挪威外長曾表示:「丹麥政府在該全部領土主權『主張』,就挪威而言並不會造成任何困擾。」即此單方發言,常設國際法院因此認定挪威接受東格陵蘭是丹麥領土。對比本案,在世衛秘書處一再將不論稱為「中國臺灣」或「中華台北」之實體,認定是中國一部分時,政府不僅優哉游哉,甚至發「抗議信」感謝此種定位?無怪乎美國衛生部長,審慎地逐字念出書面稿:「並無任何聯合國組織曾經單方決定臺灣的立場(地位)」(No organization of UN has unilaterally determined the position of Taiwan.),任何知悉美中台三方互動之人士,不難嗅出此間事態嚴重。

事實上此種危害並非不能控制,若政府不願說出「臺灣並非中國的一部分」,亦僅需在發言稿中借美國發言,輕輕帶過:「並無任何聯合國組織曾經決定臺灣的地位,世衛秘書處對臺灣地位之認定,中華台北並不承認。」即可免除自我認諾納入中國領土之法律風險。

不僅如此,「中華台北」名稱固非上選,然在「世界貿易組織」、「奧林匹克委員會」、各類國際或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之實踐,至少是跟中國相區隔的個別實體;然現在我國為參與世衛活動,接受此名稱作為世衛大會時之稱謂,不知有意或無心,竟付出「默認」甚至接受「中華台北」也一併「中國化」的代價,其最糟情況,恐將導致其他稱為「中華台北」所參與組織,變成「中國臺灣省」之參與名稱,將過去獨立國際參與空間在法律上徹底「中國化」。

從二○○九年以來,政府為參與WHO相關會議,接連陷入中國所設框架,如今應設法排除此間法律風險,竟又在爭執名稱登錄過程中,無視主權定位危險!如此以來政府感覺良好的WHO國際組織參與突破,恐將成為吞噬臺灣獨立主權的黑洞。

(作者為臺灣大學法律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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