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缺水談抗旱

◎ 張炎銘

旱象又起,先問個問題:水、電是民生基礎設施,台灣的備載電力超過二十%,但原水呢?

以民國九十八年用水約一九○億立方公尺而言,水庫有效總容量僅約二十億,供應用水(發電除外)約八十一億,其餘要靠川流水與地下水。台灣蓄水空間不足,根本無備載容量;若氣象條件稍微異常,就要抗旱。否則,以台灣年平均雨量約九百億立方公尺而言,只要能存蓄兩成,何愁枯旱?

政府雖推展「多元化水源開發方案」,但不論哪種方式,總要付出不同的代價。海水淡化、廢污水回收再利用,要耗用大量能源;回收水若直接供應為公共用水,還必須克服用水人的心理障礙;用人工湖或利用濕地將水質改善再利用,則是以土地資源換取水資源;建設水庫,可能傷害河川環境;抽用地下水,可能造成地層下陷;建造攔河堰,因沒有「蓄豐濟枯」功能,取水還是得看老天臉色。總之,並沒有十全十美、百利而無一害的抗旱措施。

面對這波旱象,水利署已啟動人造雨作業,但人造雨的施作必須有足夠氣象條件,而且所增的有限水量,也要能降落在水庫上游集水區,難度頗高。

至於北水南運、東水西運,除了要祈禱乾旱只發生在局部地區外,也要投資龐大的輸水、加壓設備,以工程經濟的角度而言並不划算。而且蕞爾小島的台灣,中南部乾旱,北部會有餘水南送?恐亦不切實際;何況,整個台灣西部其實都是高缺水風險區域。

節水是王道。政府雖大力推動節水,但因水價低廉,節水效果仍相當有限。未來只能從用水最大宗的農業用水下手,朝向農業精緻化、鼓勵旱作,或許尚有可為。

台灣歷年來所用的、最後的、唯一的抗旱王牌,就是停灌與休耕。但犧牲農業並不公平,況且依現行水利法,農業用水的優先次序還在工業用水之前。但考量國家整體經濟損失,這大概是最後的有效手段。

只是,氣候異常的現象未來可能更為頻繁,旱澇將更極端,民眾能夠「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不願付出該有的代價嗎?

(作者曾任水利署水利行政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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