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馬把國法當家法玩

◎ 沈建德

立法院初審為特別費除罪,但國務機要費、村里長費不在內,立刻引起聯想,馬這恐是在為他的副總統除去參選障礙、關扁、「綁」村里長。

因為,蕭、吳都有特別費問題;扁是唯一大篇幅(2008.3.14倫敦金融時報)拆穿馬英九開羅謊言及九二共識的中華民國總統;而二○一二快到了,馬需要「柱仔腳」,政治干涉法律並非無的放矢。

本月初(八日)美國的人權報告就是證據。第一節質疑馬介入扁案,先押後訴、押人審案,檢察官洩密、司法不透明等等,原文為The Chen trial heightened scrutiny of issues such as pre-indictment and pretrial detention, prosecutorial leaks, other possible prosecutorial misconduct, and transparency in judicial procedures。

第四節指馬不透明,一審扁被判無期,已無串供之慮,照理該放人,讓他上訴,但陳仍在押Chen remained in custody while he appealed his high court conviction,而馬的大法官會議竟裁定,台北地院的審理過程合乎法定程序the Constitutional Court upheld the constitutionality of judicial procedures used by the Taipei District Court in the Chen case。

馬把國法當家法,連美國人也看不下去,做為當事人的你呢?

(作者為留美企管博士,現為台灣國臨時政府總召集人)

七千五百比一?

◎ 陳約翰

立法院初審通過所謂的「特別費除罪化」相關條文,並將國務機要費排除。雖然各界多認為此案是多年老問題,早該解決,而主計單位早在四年多前就訂頒「各級政府機關特別費支用規定」,並從隔年一月一日起實施,但為何馬政府與掌握立院多數席次的國民黨至今才有作為?

特別費與國務機要費,二者性質差異在哪裡,大家始終搞不清楚,否則不會為了是否需要領據發生各種爭端。如今馬政府與國民黨這種做法,既可為自家人解套,又能免去深藍選民對國務機要費也放寬認定的質疑,堪稱「刀切兩面光」。

有關首長特別費案涉及對象多達七千五百人;至於國務機要費,至今僅一人因案被定罪。兩相比較,可見其中隱藏的政治權謀與算計,對如今當權者是多麼划得來的一件事!

(作者為台南市東區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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