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不只是醫學倫理

■ 陳冠政

部分媒體抨擊醫界大老,對林進興公佈胡志強病歷未予譴責,是失職、失德。新聞炒作過了,是非卻沒有說清楚。

回顧國外,前俄羅斯總統葉爾辛,因心臟病、肺炎等疾病,主動辭去國家領導人職務;二○○○年,聲望扶搖直上的紐約市長朱利安尼,因罹患攝護腺癌決定放棄連任;近幾個月,美國阿肯色州州長參選人洛克斐勒,也因罹患癌症而宣布退選。

第七屆大法官被提名人法治斌意外病逝,總統府相關單位重新檢視大法官被提名人的健康檢查證明,認為大部分提名人的體檢項目不足或日期久遠,所以發函要求其餘被提名人「補體檢」,這是大法官提名史上的首例。

英國倫敦政經學院的Bulmer教授曾在一九八二年,引用英國醫院組織所印行的醫學倫理手冊,闡述有關公共利益與個人隱私權的相關論點如下:

醫學倫理的最大原則,就是要建立醫生與病患間的絕對信任。

即使是在法庭上,醫生也不能向法官透露病患的病情。但是在某些情況下,例如軍隊、監獄或遠洋航行時,群體中的守衛員,因為責任重大並牽涉群體利益,所以他們的個人隱私權就會被群體的需求所覆蓋。

舉例來說,在一艘遠洋船隻上,如果船長不知道手下的船員可能有導致其無法執行工作的疾病,就有可能讓整艘船的人員都陷入危機。即使是乘客,若是其患有致命的傳染病,也可能讓整艘船陷入危險。所以當醫師面臨此種情況,即病患的個人病況可能影響到整個群體利益的生存時,雖然有病患的隱私保護的最高指導原則存在,仍必須與「船長」討論「船員」病情對整艘船隻可能造成的影響。

針對以上論點,病患的隱私權確實應該受到應有的保護。但是政治人物的健康狀況,確實影響到大多數民眾的群體利益,胡市長的病史成為選舉話題,病歷被公布後,表面看來胡市長的就醫隱私權受到侵犯,但是其病歷資料所引發的廣泛關切與討論,也間接導論出其身體狀況確實連動了可觀的社會福祉。

雖然林進興的公佈時機和動機引發大眾的強烈撻伐,但是針對公眾人物的隱私權以及公眾福祉之間的衝擊,在新聞沉澱之後,以上的論點,或許可以帶給媒體工作者、讀者另一個省思的空間。(作者為曼徹斯特大學企管哲學博士,亞洲大學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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