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魏世昌
德國外交部約見我駐德代表後,歐洲議會人權委員會副主席及友台小組副主席也都發表措辭嚴厲的聲明,譴責台灣無視人權價值及對民主的承諾一舉槍決了五名死刑犯,還說死刑的執行,更違反前年簽署的兩項聯合國國際人權公約。
我們不禁要問,歐洲民主國家斥責台灣,為何當初面對美國虐囚穆斯林嫌犯的惡行卻支支吾吾、噤若寒蟬!
君不見在拘禁九一一穆斯林嫌犯的「關塔那摩海軍基地監獄」,美軍是怎麼為了逼出口供對他們執行酷刑。試問,這有「人權價值及對民主的承諾」嗎?以上證據確鑿,不都是美國法院下令司法部公布的嗎?
難道美國自己身為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的一員,可以這樣我行我素的違反「國際人權公約」、侈談國際法嗎?歐盟這樣一套「國際人權公約」卻衍生出兩種標準,叫人匪夷所思!
(作者為軟體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