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工程酬庸款?

◎ 劉明哲

日前台南市府會為了建設經費工程分配款「建議權」形成府會僵局,引起矚目。其實長久以來一視同仁給予許多縣市議員或鄉鎮市民代表每位民代一定的額度經手小型工程補助款項,形成準制度化的運作慣例,甚至化暗為明於預算中明定。

某種程度上由相關各級民意代表經手工程款,實為其酬庸選區樁腳,服務選區的籌碼,如同政治掛勾、利益勾結交互形成的政經利益共生結構的複合體。實務運作更常因缺乏整體規劃,造成一條路只鋪一半,亦或是今年鋪好了,明年再重鋪,根本沒考慮工程或建設是否出於專業考量或實際需要,甚至為報銷預算、還政治人情而巧立名目發包,出現無效率與重複投資浪費公帑的現象。更有甚者,不時傳出民代從中收取一定成數回扣的弊端,引發人民對政府工程的不信任。

筆者認為各級民意代表對地方建設的建議,仍應回歸制度面,透過正當管道提出合理建議,再由各級政府全面思考分配建設計畫,把有限的資源用在必要的項目。因此,筆者贊成全面取消各級民意代表地方小型工程補助款的作法,在過渡時期應建立透明化小型工程監督機制,避免地方民代藉小型工程款牟利,以澄清吏治,杜絕黑金,防杜公共工程費錯置、浪費。

(作者為銀行授信審查處副理)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