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黃天麟專欄》金管會的二套標準

日昨金管會公布了截至今年第三季止,國內上市、櫃公司投資中國及不包括中國在內的海外投資家數、金額以及匯回國內的金額統計,隨後該會強調:「大陸匯回率與海外投資報酬率相較,其實上市公司匯回率不是太差!」

真的「不差」嗎?我們認為金管會顯有「玩弄數字」之嫌,實不足取。正確的說法應該是:上市、櫃公司投資中國四千多億元,經十幾年的歲月匯回累計只三百八十七億元,一年的匯回率平均二%都不到。

以今年為例,依金管會數據,去年底上市、櫃公司累計投資中國餘額為四千八百六十一億元,而年初至第三季總共匯入收益八十三億元,只達投入金額的一.七%,換成年回收率亦只二.二%。金管會卻自己創造所謂的「投資大陸匯回率」,將累計匯回金額(三百八十七億元)除以累計匯出金額(四千八百六十一億元)計出七.九七%,「故意」忘記十餘年的資本積數,實在天才!

不久前,金管會還理直氣壯指責國銀的ROE(淨值報酬率)及ROA(資產報酬率)太低,說:二○○○年為六.○五%,去年八%,過去五年都不及國際水準值。但奇怪的是,對投資中國回收率(長期言等於ROE)僅二.二%卻說「不差」,顯然金管會的大官們是有二套標準的。最近更是威風,編起包括ROE、ROA在內之競爭力指標,揚言不達標準將要裁撤其分行。

國銀需要管理,這點我們不反對,但獲利率、匯回率低得離譜的對中國投資,不但不說應予撤資,反而還在力主開放,實在令人不解。

金管會對國銀之資產配置設有不少的規範與限制。如對每一個別企業的授信不得超過其銀行淨值的某一比率(無擔保放款五%,擔保放款十五%),對商業銀行之轉投資比率同樣亦有限制(實收資本總額之四十%),對個別國家亦都要求銀行作有效的國家風險管理。奇怪的是,金管會卻是當今逼政府開放投資中國四十%上限的急先鋒。上市公司的資金與銀行一樣來自大眾,但對銀行要求不得逾越淨值四十%的同時,對企業即認四十%還需放寬甚至取消,這不是很矛盾嗎?

對一個國家之投資,限制在淨值四十%的規定太苛嗎?四十%已是銀行對一個企業授信不得逾五%的八倍了,以企業的安全經營言,四十%之資本投資若再上週轉資金,其暴露在一個國家之風險實已達百分之百或以上,金管會之兩面性格、兩套標準實在令人不敢苟同。

台商對中國之投資,其金額若加上經其他國家之台資,應已達二千八百億美元,幾近我國GDP之九十%。金管會應知之甚詳,此種高度集中敵對國家之投資行為毫無疑問地違背了金管會金融監理之精神。如果說:「台商去的地方,銀行就非去不同」,那麼奉勸金管會先要求上市、櫃公司分散投資的國度,銀行也能順理成章可以分散國家風險。 (作者為國策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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