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政府軟弱,人民遭殃

◎ 蘇貞昌

讓人民安居樂業是政府的責任,保護國家主權及守護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更是當政者的天職。此次菲律賓違背國際慣例,逕自將我國國民引渡給中國一事,政府太慢、太軟,甚至太阿Q的處理方式,在在暴露執政者對國家主權及國人司法人權的怠忽與漠視,也讓國人清楚看到政府的無能與失職。

依照國際慣例,犯罪事件的發生地,是主張行使司法管轄權的優先要件,但菲律賓若放棄自身的「領域管轄權利」,應該尊重我國的「國籍管轄權利」,將具有我國國籍的犯罪人,引渡至我國受審;但此次菲國無視我國「國籍管轄權利」,逕自將國人送交中國審判,此例一開,今後國人若在國際上與中國籍人士發生糾紛,各國紛可援引此例,逕自將國人送往中國審判,個案形成通例,不僅嚴重傷害台灣的國家主權,更是對國人司法人權的嚴重戕害,絕不容許政府自我感覺良好的以一句「菲國已表達善意」輕輕帶過,國人更應該強烈要求政府以更強硬的作為來彌補外交上的大失職。

俗諺所謂「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兩年多來,馬政府不斷在國家主權上自我退縮及矮化,以為向中國一味示好可以換來中國的善意,但此次事件充分證明,在國際互動中,中國對主權是無從退讓,毫不模糊,絕無所謂善意存在——「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此一中國三段論是中國政府在國際上一貫宣傳的論述,不可能動搖;為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代表的中國有所區隔,台灣在國際上更應該從各個方面來凸顯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不同,走出中國的「一中架構」,而不是反而迎合現今中國在國際上的統戰宣傳。

遺憾的是,當菲律賓和中國聯手打了台灣一個大耳光,台灣國格受損,兩千三百萬國人的司法人權受到嚴重戕害,主政者不但不思檢討,竟還變本加厲,要求政府單位在公文書上對中國今後應一律以「對岸」、「大陸」稱之,這樣的心態,也難怪菲律賓會不顧國際慣例踐踏台灣的國格! (作者曾任行政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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