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虧了台灣 中菲馬都賺

◎ 雲程

就在突尼西亞與埃及政局紛擾之際,台菲中三方聯手偵破國際詐欺犯罪集團。然而菲律賓卻將十四名台灣人連同十位中國人一起遣送中國。台灣一向不在中國司法管轄下,台灣人被遣送中國毫無疑問是菲國違反國際法的非人道行為。

但仔細觀察後就會知道,此事買空賣空,意在累積相罵本,最後一定「喜劇」收場—中菲馬大賺,台美獨虧。新聞報導已經釋出端倪。新聞說,台灣向中國協調後獲得的答案是:承辦此案的人員都在休年假,需等假期結束後才能了解實情,並商談後續處理方式。一言蔽之,「年後協調!」

這不就得了?

道理很簡單,菲律賓正式將台灣人往北京送,中國已得到對台灣人「名義上的司法管轄權」名份。即使幾天也好,只要拘留了、審問了,司法文件移交台灣,日後北京都可以引為前例在國際上強力放送對台的宗主權。只有豬頭才會硬扣下台灣嫌疑犯—加深台人對北京的嫌惡不說,還無端增加馬政府連任的障礙。

不僅如此,蘇起早早在美國華府跨洋定調「不要一涉及主權就跳腳」,顯見事情大不起來。馬政府對菲律賓的雷聲雖大,外交部隨後卻留下「未必是以召回駐菲代表的形式」、「各種可能都在研議中」,頂多停止區區獎學金,無異於埋下馬政府鳴金收兵的伏筆。

而曾為美國殖民地的菲律賓在中國要求下做出此事,並非糊塗顢頇。其根源正是幾年前中國與WHO簽下對台事務必須透過北京的「諒解備忘錄」(MOU),菲律賓只是蕭規曹隨。去年八月巴士劫持香港人事件處理不善,菲國正在惶之恐之,此時賣個人情給北京正好沖帳平倉。菲律賓橫豎是賺的。

現在,中南海正努力宣傳營救了埃及的台灣觀光客,幾天後只要中國一遣返嫌犯,正可對外加強宣傳對「羈縻府州台灣」子民的宗主權。而菲律賓船過水無痕,馬政府平白賺得「對中,我說了算」的美名。豈不等於是樁三方互利的無本買賣。(作者著有《放眼國際:領土地位變遷與台灣》,完整版請見http://tw.myblog.yahoo.com/hoo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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