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授田證.十八趴.陸一特

◎ 林尤超

五十六萬陸一特老兵委託蔡、黃兩位立委,向政府要求多當一年兵的公道,依貴報新聞計算差額:當時兵薪對市價比值為三百比兩千,換算現今勞委會提供廿二K月薪之工作,政府應該對每一位本土老兵,補償二十二萬四千元薪資差額(17/20,乘以兩萬兩千 ,再乘以十二個月)。

但是今天新聞報導,國防部準備賴帳,只打算公開表揚陸一特對國家貢獻,作為回應。換言之用紙頭(獎狀)換鈔票,便宜行事了事。筆者深不以為然。

二十年前少數大陸籍老兵尾隨民進黨遊行,發傳單要求國民黨兌現「戰士授田證」,結果震撼了當局,全體國民黨來台官兵均霑雨露,我家也用這一張紙換得二十萬元。

再看今日為人詬病的十八趴,考試院竟然聲稱是國家欠他們的,這些平常早就養尊處優的軍公教警,如果可以說「欠」,而真正被欠的陸一特老兵卻只能得到一紙不能吃的獎狀。為公平起見,是否這些長期拖累政府財政的軍公教警、台鐵終生俸、十八趴也可以取消或者減半發給,餘數改以獎狀表揚?總不能獨「厚」陸一特吧!

當年筆者僅一年十月就匆匆退伍,在役時親身體會三年兵經常性的沮喪,而且想不出用什麼話來安慰他們,特別是包括我自己在內。許多比他們晚入伍的都先退伍,歡送會時情何以堪?且有些弟兄因役期太長,愛情發生兵變、長輩病逝,這些都是國家所無法賠償的!

五十六萬陸一特老兵,每人補償廿二萬元,不過一千兩百多億,只比上回發放消費券多兩百億,單僅最近勝訴的拉法葉艦回扣案,台灣提供交易回扣就高達兩百多億台幣;又鄭南榕死前也曾刊載專文揭發某聯勤將領為Mr.十%而挨告(每筆軍火交易皆收一成回扣),後因鄭自焚而銷案。由此可知中華民國軍方的另類「革命傳統」就是「大官飽,小兵餓」。國防部每年掌握天文數字的軍火採購預算,如果能夠革除回扣陋習,把這節省下來的錢,用來補償真正為國家出力的陸一特,相信是綽綽有餘的。退一萬步,如果政府堅稱「財政困難」,筆者同意在補償條例中列入排富條款(譬如郭台銘),吾人樂見清寒本土老兵能夠安享晚年。

(作者為陸軍兵工科退伍除役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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