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媒體不自律才是問題

◎ 盧世祥

傳播界爭議多,最近有關政府置入性行銷、年代電視換照不成、「兒少法」修正,都引起熱烈討論。在各方議論中,媒體的健全發展受關注,政府成為眾矢之的,不過,問題的根源應在不自律的媒體。

馬英九所領導的新黨國當然應受嚴厲譴責。它的行政院長曾當過記者,黨秘書長是傳播學教授,這一組合不用於正途,加上被封為「跳票大王」的總統兼黨主席,就導致以置入性行銷收買媒體,「拿人民的錢,洗公眾的腦」,毀棄競選承諾,還怪罪民進黨是始作俑者。同樣地,襲奪公視,逼走央廣董監事,把中央社黨國化,致使我國新聞自由國際排名不進反退,也凸顯它操控媒體的本質。

然而,置入性行銷有收買新聞的需求方,也有願意出賣的供給方;則猶如賄選,買賣雙方都應受追究。就媒體來說,拿新聞換鈔票,既欺騙閱聽人,也出賣自身的公信力,形同自殘。媒體雖有營利的屬性,卻具備公器特質,不能見利忘義,奉行「有奶便是娘」原則,只要有錢賺,甚至連違法的中國廣告及置入性行銷,都來者不拒。

年代換照不成,主因是以「資訊性節目」故意混淆廣告與節目,幹的也是置入性行銷的把戲,只是買主換成工商業者,但其欺瞞觀眾及媒體自殘,並無二致。再從常識論,既言「換照」,即有准與不准,該講究的是審查是否符合程序正義。年代把此事上綱為言論自由層次,雖不無附和者,說理顯然不足,也欠缺基本自省。

與此相同,「兒少法」修正,也是針對不知自律為何物的媒體一種制衡。處理新聞灑狗血、羶色腥或「兩體」(裸體加屍體)當道,有些媒體已如家常便飯;連世界衛生組織(WHO)的自殺新聞規範,也在台灣被視若敝屣。事實上,於「第四權最偉大」的台灣,雖不無自律自重的媒體,唯利是圖且自認可以超越法律約束者,顯然更多。五年前東森S台換照風波之後的電視自律,證明只是敷衍公眾的擋箭牌,如今再搬出來,實如「狼來了」,其誰能信?

(作者為資深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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