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一個老警察看「五都症候群」 組長滿街走 主任多如狗

◎ 黃英憲

五都選舉之後,警界人事重新洗牌。中高階警官沉浸在升官晉爵的喜悅之中,而基層人員卻笑不出來!

因為縣市合併之後,總員額是沒有變的,而分局的地位提升了,有獨立的預算和人事,二、三位官警就可成立一個組、室,形成「組長滿街走,主任多如狗」的現象,且勢必抽調基層人員擔任內勤;因此,坐辦公桌吹冷氣的人變多了,在外吹風淋雨做事的人變少了。這對照國軍的精實方案,大量裁撤將官人數而言,毋寧是個反諷。

每當治安發生問題時,總有些人趁機提出提升官警職等的建議,於是警察人員胸前的星星增多了,荷包滿滿了,但拚治安的工作,永遠落在基層分駐(派出)所人員的頭上。為了維護治安,基層人員每週須有「刑事績效」、「交通績效」、「酒駕績效」,還有選舉期間的「查賄績效」等;該做的都做了,不該做的也做了;例如所長煮茶葉蛋,員警幫民眾修理腳踏車,分駐(派出)所開安親班、托兒所、育嬰院等,不一而足。

現時的警察組織型態,就好像一個倒金字塔:上面是龐大的警政署官爺們,所有的勤、業務、工作等,都交給警察局處理;而警察局再把所有的勤、業務、工作等,都交給分局處理;分局再把所有的勤、業務、工作等,都交給分駐(派出)所處理;而最後,當然,就是一個管區警員處理所有的勤、業務、工作了。

提升官警職等或增加官警員額,都不足以改善治安。要改善治安,就必須所有的員警具備「專業能力」及「職業道德」。例如:以前交通事故都由分駐(派出)所員警一人負責,因為缺乏處理交通事故這方面的能力,故做得離離落落,常遭民眾詬病。如今各分局成立交通事故處理小組之後,就比較專業化了,民眾的滿意度就提升了。希望以後能讓員警積極走上專業分工的路子,確實知道自己在幹什麼,縱使主管不在,也能主動積極負責地去辦理。那比什麼「五都效應」官警只知升官有用得多了!

(作者為退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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