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中國學生租界

◎ 柳嘉峰

補助中國學生來台就學,牽涉到高教資源的分配,乃至未來我國青年就業機會的排擠。雖然教育部一再以「三限六不」向國人保證,會有效管控中生來台所衍生的問題;但審視其所公布的「大陸地區學生來台就學及停留辦法」草案,卻是漏洞百出。

該草案最大問題是第四條第二項:「學校或其分校分部設立於離島地區者,得專案申請擴增招生名額,不受前條第一項學制及前項名額百分比之限制」。該條文最初目的是為「繁榮離島」,因此特許離島招收中生名額以外加方式處理,藉此刺激離島經濟。然在配套法規闕如的情況下,恐將變相為中生來台大開巧門。

首先,草案不僅規定離島地區招生名額不受總額 一%限制,且未限定中生只能在離島就讀,極可能導致中生先在離島註冊上課,不久後即可用「策略聯盟」或回本校修學分的名義,轉進到台灣本島就讀。估計能靠這種「暗渡陳倉」方式到台灣就學的潛在中生人數,將可高達十六萬人。

根據金門縣政府所提的「金門大學島」計畫,縣府預計將移撥一三四公頃縣有土地,供大學設立分校。以每分校最低二.五公頃計算,約可供五十三所大學設立分校,容納學生約十六萬名。在台灣少子化嚴重的情況下,未來這其中恐絕大多數是中生。

再者,雖然「三限六不」規定我公立大專院校的大學部,不得招收中生,然而「大陸地區學生來台就學及停留辦法」並未明文禁止公立大學於離島設立分校、招收大學部學生。如此我公立大專院校便可無視「三限六不」,堂皇藉由「離島建設條例」,於金門、馬祖、澎湖等地,合法招收大量中生,就地成立「教育租界」。

因此,我們要呼籲政府,儘速依照下列原則,進行相關法規修訂:一、離島中生人數應有上限。二、離島中生於當地實際就讀時間,不得低於最高修業年限的四分之三。三、儘速明確規範公立大專院校離島分校(部)招收中國學生的辦法。 (作者為台灣智庫研究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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