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莊以楷
拜藍營在媒體上大加抨擊之賜,「瑋哥部落格」意外地成為當今最具人氣的網站之一。
筆者認為,若當事人心有不滿,該追究的應該是該網站有無捏造事實、惡意誹謗他人之例證,或其陳述之言論是否已超過法律所容許的範圍。若只是引用候選人昨日的話,對照其今日的所作所為,藉此凸顯、質疑他的誠信問題,真的有那麼嚴重嗎?
第二、散佈圖片、影片檔的問題。比起政治人物習慣性在叩應節目上追著人家的一點小錯就講得口沫橫飛,甚至利用職權、特殊管道取得機密性資料,還可以大大方方透過媒體爆料、揭弊,並在國會殿堂內風風光光質詢(有時更是羞辱)位高權重的官員…等舉動,一個小小的部落格算得了什麼?
如果周委員認為一個瀏覽人數遠遠不及收看電視觀眾人數的幾百分之一的部落格,真有辦法造成他的落選,那不是太看得起該網站,就是對自己太沒信心。 (作者為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