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落選運動,是時候了!

■ 鄭晃二

古希臘時期的雅典人,高度主張公民意識、反對獨裁。市民有權利在大會堂中透過公共討論,並且投票,以表達對領導者的支持度。在崇尚武力與君主統治的時代,雅典的民主制度確實是人類文明進程的異數。不過,當時有一種投票卻與現在「選賢與能」思維完全不同。

這種投票是這樣的:每年到了投票日,雅典公民來到大會堂,不必經過「提名」的過程,也沒有「領票」作業,投票人只要撿一片陶板,在上面寫個名字投到票箱中,就算有效。計票結果,得票最高的人,將會遭到全民唾棄,要被放逐十年!

怎麼回事?

原來,他們投票的目的是要選出「對於雅典社會危害最大的人」!主張「全民共治」的雅典人,深怕有人擴權之後成為獨裁者,才想出這樣的方式來維持公民社會的主張。

時間拉到現代。

二○○○年四月南韓國會大選時,南韓網路族發起了「落選運動」;同年六月,日本眾議院改選,日本民間團體也在網路上架設落選運動的網頁,並且提出不適任的國會議員候選人名單,希望選民不要再支持這些候選人。

南韓網路族與日本民間團體發起的「落選運動」,其實就是向選民直接進行民主溝通與政治訴求,呼籲特定條件的候選人不應該繼續擔任民意代表,應該讓他們落選!

重新閱讀雅典這一段歷史,再看看日本韓國的「落選運動」,想想台灣正在進行的三合一選舉,讓人感受深刻。

台灣民主化之後,是否真的落實選賢與能的理想?事實上,許多民意代表辜負了人民的寄託,當選後只是在經營自己的政治版圖或累積財富,甚至透過媒體炒作話題,造成社會不安。但是,透過選舉語言操弄以及意識形態的動員,這些政治人物仍屢選屢上,人民雖然難以忍受,卻又莫可奈何。

如果,參考南韓與日本公民意識抬頭的積極做法,再回應雅典人民主社會的初衷,台灣也應該推出一個「落選運動」,觀察哪些候選人對於我們的民主社會危害最大,然後讓他們一次又一次,在鄉鎮長、縣市長、立法委員選舉中落選,用選票來表達人民的意見!

「落選運動」不是抹黑。在這個資訊發達的時代,弊案與抹黑其實不難分辨!如果說,散播不實言論影響選舉違反選罷法,那麼針對事實的討論,是屬於社會公論的範疇。選民透過這些市民運動,對於曾經發生貪污醜聞的候選人,更能有道德勇氣向他們說不;對於具有一定政策能力與專業知識的政治人物,則更有信心多予支持。(作者為社造發條行動聯盟發言人,淡江大學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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