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醫生看職災和因公撫卹

◎ 謝炎堯

我國自古有「積勞成疾」的觀念,現代由於部分醫師學識不佳,診察草率,沒能生前查出罹患疾病,死後法醫師也不盡責解剖屍體,查明死因,就摯發「心因性休克」死亡證明書敷衍了事,於是社會上便出現「過勞死」的新病名,因而產生許多弊端與爭議。

古代不明病因,沒有病理解剖,有「積勞成疾」的觀念,無可厚非,現代不可以再有此種非科學的觀念。二十九歲的徐紹斌在家猝死,家屬堅持是「職災過勞死」,沒有被勞保局接受,解決爭端的最佳途徑,是請能幹的法醫執行病理解剖。

美國每年約有三十萬人猝死,經由紐約、北歐、倫敦、德國和東京地區法醫檢驗猝死病人屍體,得知猝死病因屬心臟和主動脈疾病者,佔四十五%至六十六%,呼吸系統疾病佔六%至二十三%,腦和腦膜疾病佔十三%至十八%,消化和泌尿生殖系統疾病佔六%至十%,其他佔二%至二十四%。

最近考試院銓敘部透過衛生署,要求各醫院提供病人全本病歷,以供審核「因公撫卹」案件。公務員如果因公外出執行任務,意外死亡,證據明確,單憑死亡證明書和現場狀況即可。如果是自然病死,銓敘部的官員和「專家們」不可能認定與工作有直接因果關係,例如疾病管制局的工作人員執行防疫任務時,罹患肺炎死亡,不可以就確認定是因公死亡,因為感染源可能來自日常生活的公共運輸工具、超級市場或電影院。

如果學生因為考試熬夜而猝死,誰該負責?怎麼辦?

(作者現任和信治癌中心醫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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