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檳榔小姐 人盡可欺?

◎ 敏洪奎

有檳榔小姐因被認為「衣著不雅」遭取締,少女爭執抗拒,被員警以「側摔」武功摔倒,仰面重重著地。事後地檢署認定員警是「合理執勤」不予起訴。這一裁決的思維,顯然是警察遇到抗拒,即可任意粗暴對待人民,無須顧及是否真有此必要,也無須考慮對方的女性身分。

根據報導,檳榔小姐也口出粗話辱罵員警,自身也有肢體動作,有其潑辣一面,但粗暴對待女性,以擒拿術把手無寸鐵少女重摔在地,不是文明社會認知所能接受。如果這能算「合理執勤」,來日若有人民情緒失控推扯員警,則不論是八十衰翁或青春少女,應都能允許以側摔之類功夫摔倒壓制,想來確是相當恐怖。

警員以側摔撂倒檳榔小姐,也有其潛在危險性。我本人早年曾在球賽中被撞倒,著地姿勢和該小姐相仿,之後多年來不時感覺下脊椎痠痛,嚴重時會影響到我的行走姿態。據友人告知,當時若跌得更重,有可能脊椎受損造成癱瘓。我一跌而引來終身後遺症,檳榔小姐也有此可能。地檢署有無想到,「合理執勤」可能造成的傷害?

最令人忿忿不平的,是本案當事人是低層弱勢的檳榔小姐,被輕佻稱為檳榔西施的貧家女兒,縱有委屈也得不到有力聲援,所以摔人員警也僅止調離現職,發配到瑞芳。試想被「合理執勤」側摔當事人,若是官員民代親眷,或是小有名氣人物,大家看到的場景,恐就是分局首長鄭重道歉,保證「以後檢討改進」,警員恐也難逃申誡記過。這是何等可恥雙重標準?

職業不應分貴賤,國民不該有「上等人」、「下等人」之分。檳榔小姐的人權和人格尊嚴,也不該低於所謂名媛貴夫人,不能被任意踐踏。國人若沒有這點起碼認識,台灣恐也難稱為現代文明國家。

舉國紛紜爭藍綠,誰憐檳榔小姐!

(作者即《小市民的心聲》作者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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