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亞屏
台北市新生高景觀植栽工程價格經議員踢爆花卉、噴灌系統價格偏高,北市府政風處調閱資料後發現,包括道路、橋梁、排水等工程項目也有偏高情形,有些價格甚至比訪價貴了十倍。
雖然台北市長郝龍斌已將當初負責監造設計的廠商依背信罪嫌移送,尚未支付的設計監造費約兩千萬元,以及負責施工的工程公司契約尾款三億七○四萬元,均暫不核付,並啟動廉政肅貪機制,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亦主動介入調查。但這些弊端是否可在事前防止呢?
依政風處調查,改善工程由委外設計監造公司,直接以第六次招標的三家廠商平均報價進行加碼調整,做為第七次招標價格,因未訪詢市價依實際編列,致使報價偏高,已違反設計、監造契約規定。
另外,全案在九十七年四月二十三日決標,同年五月二十日,市府採購稽核小組就發現有報價偏高情形。但新工處並未理會,依然簽約發包。若非官員自認無疏失,恐怕即是刻意掩護。
而遭懲處的北市府新工處科長聲稱自己是「簡單疏失」。事隔一天在議會質詢時,仍堅持自己沒有疏失,對於詢價部分,再次以「簡單的疏失」回應。但此一疏失顯然不簡單,他所謂的簡單疏失就為納稅人多花了一千多萬的冤枉錢,這也凸顯公務員不把公家的錢當錢看的普遍現象。
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本工程之金額屬「巨額」採購,政府採購法對於此等案件訂有嚴密之監辦及查核機制,但從北市府各級長官及主計、政風等監辦單位,甚至行政院工程會顯然並未發揮應有功能,本來可以事前避免的弊端,竟演變成難以收拾的殘局。這個殘局若由一位小科長來負責,的確是把這個疏失看的太簡單了。
(作者為政府採購法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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