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給我爆爆

林文政

民意代表和媒體是政府和社會的防腐劑,糾舉政府貪瀆違法行為是民代和媒體的天職。十幾年前,我跑立法院新聞的時候,正值台灣民主轉型期,揭弊平反風起雲湧,塑造了立委陳水扁、葉菊蘭、郁慕明等,爆料言人所不敢言的形象。天天有人爆料,新聞寫不完,當時最苦的工作反而是判斷過濾假消息的把關,紀錄不佳的立委爆料記者會就不用採訪,太離譜的內容就甭寫。即使嚴格把關,事後回頭看,許多新聞處理仍不免汗顏。

現在立委和媒體力求表現,競爭激烈,為公益和私人八卦爆料之風較當年有過之而無不及,但是媒體自我警覺和把關的責任卻明顯鬆弛了。媒體記者的表現就如同受催眠的老鼠,見血競食,媒體所過,一片荒蕪,被害人體無完膚,事後即使證明當事人無辜,被利用的媒體卻若無其事地投入另一波的爆料熱潮。外界批評媒體亂台,媒體未善盡把關之職,要負很大的責任。

爆料應建立在事實的基礎上。雖然剛開始不法的證據如蛛絲馬跡,但是總是有一定的邏輯和事實基礎,不合情理的情節,不要輕信,看圖說故事的內容,要半信半疑。記者查證到爆料內容有誤就必須心生警惕,以更嚴格的標準檢驗爆料內容。如果爆料的人有錯誤的前科,就必須對它課以更嚴格的舉證責任,對爆料內容的處理就必須更加謹慎。高捷案雖然媒體沸沸揚揚地報導,砲火四射,媒體固然要懷疑政府,但也要提防每日放料的政治人物,否則就會重演陳水扁澳門嫖妓案、涂醒哲舔耳案的笑話。

選前是爆料的旺季,許多政治人物「養奸千日,用在一時」,就挑在選前爆料突擊對手,攻其不備,在「亂箭之下必有死兔」的每日一爆,每天被爆料餵飽的媒體必須自我警惕,水門案能水落石出,全賴華盛頓郵報二位記者鍥而不捨地調查報導,並不完全靠「深喉嚨」爆料。

(作者林文政為資深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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