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重新集結民間力量 徹底翻修公投惡法

◎ 黃國昌

筆者曾於今年一月九日發表「美牛公投、別樂過頭」的投書,預言通過審議而邁入第二階段連署的美牛公投案,將因面臨現行公投法不合理的桎梏而胎死腹中,更直言「若要真正落實公民投票制度之精神與目的,非修改公民投票法將難竟其功,而也只有到這個鳥籠公投法被全面翻修的時候,我們才有真正值得高興的理由」。日前得知消基會發起的美牛公投果真失敗後,筆者毫無因預言成真而欣喜之念,面對這個再度毀傷民主價值的結果,只有難過。

「現行公投法的設計,非但不是在貫徹憲法所賦予人民的直接民權,反而是在阻止這個基本人權的實現,因此必須全面翻修」。這個訴求,幾已成為社會各界的共識,連骨子裏抗拒直接民權、暗地裡阻止人民作主的馬政府,在表面上都不敢挑戰這項訴求的正當性。弔詭的是,儘管修正公投法的呼聲響徹雲霄,驗證公投法修正必要性的殘酷實例,亦不斷上演;然而,迄今為止,我們卻看不見任何掌控權力、握有資源的政治人物,採取任何積極的實際作為。國民黨的政客,固不復言,就連民進黨的立委,亦是如此。公投法的修正,可以是政治動員的操作工具,甚至可以是公審會拿來濫用為封殺人民公投提案的擋箭牌,但從來就不曾是立法院內一個認真的修法提案、不曾為任何政黨真誠地設定為首要的改革目標。這個看似弔詭的現象,邏輯其實很簡單:任何政客/政黨,只要有透過「選舉民主」掌握權力的機會,何必拿一塊「直接民主」的大石頭砸自己的腳。「人民意志」只需要被利用一次,作為取得權力的「墊腳石」即可;千萬不能讓「人民意志」成為取得權力後的「絆腳石」!

因此,就如同筆者對已病入膏肓的公審會,將於十一日就第三次ECFA人民公投提案的審議結果,已不抱持任何希望,因此亦無意再次建請其尊重公投民權一般,筆者對於目前的馬政府,亦根本毫無期待其會採取修正公投法的任何具體作為。要修正公投法,只有重新集結台灣民間社會的力量,一方面直接推動「修正公投法的立法原則創制公投」,要求於二○一二年國會選舉時交付公民投票,使得公投法的修正,成為下屆國會的法定義務,一方面要求所有角逐下屆國會席次的參選人清楚表態,是否贊同修正公投法的訴求,將抗拒直接民權的政客,阻擋在國會大門之外!

(作者為中央研究院法律所副研究員;澄社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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