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游正田
馬英九總統曾反問「非常有談判經驗」的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民進黨執政八年簽了四個自由貿易協定(FTA),立法院可不可以修正?經查閱立法院公報,答案應該是可以的。自二○○五至二○○七年,我國與瓜地馬拉、尼加拉瓜、薩爾瓦多、宏都拉斯等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即採逐條修正方式審查。這次馬總統要吃豆腐,卻吃到羹了!
王金平院長基於立法院的職責,五院的權力對等,對於ECFA的審議應就事論事,堅持原則。前述無論法理、案例、或行政院的宣示,已提供逐條審查堅實有力的依據,立法院盡可放手為之,展現獨立機關應有作為。王院長加油!這段ECFA的審議過程,必將留存台灣青史,留待世人評價。(作者為台北海洋學院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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