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我對魚翅過敏

◎ 朱真一

非常高興,看到貴報五月三十日報導「全美第一州 夏威夷禁賣魚翅」。更高興此法案會激勵世界各地包括香港、馬來西亞、加拿大、美國其他州,甚至愛爾蘭,以夏威夷法案為藍本,尋求禁賣魚翅的立法。可惜台灣不在其中之一。

為了取魚翅,鯊魚先被活活地切下魚鰭,再被拋海自生自滅,報導說估計每年七千萬多條鯊魚因此喪命。因此,請大家來推廣「我對魚翅過敏」這句話!

台灣人吃魚翅的習慣很盛,看到上述報導一星期前,有位朋友打電話來邀請晚餐,就以煮魚翅湯來當「賣點」,我就拿出法寶:「我對魚翅過敏」,果然當晚盛宴就沒有魚翅。

還聽過兩次,朋友談一醫界知名人士,很愛吃魚翅,尤其排翅,而頗有名。參加婚宴酒席,他只吃魚翅,一吃完就離席。最近看到他寫的文章中,有句話「性喜吃魚翅,罪過罪過」,看來他大概不再吃魚翅了!

「我對魚翅過敏」這句話真的管用!若逢邀宴,地點在可能有魚翅的餐廳,我在電話中或回email時都會先說「我對魚翅過敏」,通常主人大都不會叫魚翅;若菜單已點了,因已先聲明「我對魚翅過敏」,也不會讓主人難堪。甚至,主人反而可能高興,因為不必花冤枉錢;主、客也都不會蒙上「沒慈悲心」等污名!

(作者為留美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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