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政法委 侵權專家

◎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

自從一九九九年以來,法輪功在中國大陸遭到全面鎮壓。在這長達十年的殘酷迫害,中共的「政法委」正是直接參與迫害的元凶。

近幾年,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酷刑問題年度報告》中,數度揭露中共駭人聽聞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惡行。中共對善良修煉人的殘酷迫害,已成為華人社會中最大的人權惡行。主導迫害的前中共領導人江澤民、羅幹、周永康、劉京、薄熙來、賈慶林等三十名中共官員,已被三十個國家的法輪功學員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等罪名告上法庭。去年十一月,西班牙國家法庭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江澤民、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等五人;阿根廷聯邦法官則在稍後的十二月十七日裁決:「逮捕江澤民、羅幹」。美國眾院更於今年三月十六日,通過第六○五號決議,要求中共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

江澤民等迫害法輪功,是以「政法委」領頭成立的「六一○辦公室」為執行單位。「六一○辦公室」實際上就是負責策劃及執行全國性滅絕法輪功的任務,相當於納粹組織中的「蓋世太保」,其迫害法輪功的事實,在聯合國等國際組織報告中指證歷歷。前政法委書記羅幹及現任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就因主導及策劃迫害法輪功的重大罪行,在歐、美、亞洲近二十個國家遭到法律控告。

在中共的組織架構中,主導、策劃、並執行迫害人權的主要機構,就是中共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政法委員會」。這個侵害中國人民人權,違反中共自己的法律及國際人權公約的單位,其成員絕非「具法律專業知識經驗」者。因此,本學會呼籲立委不分黨派,請協助廢止中共政法委員(含書記或副書記)以「具法律專業知識經驗」而得申請來台之不當規定;相反的,應該對所有中共政法委員及參與迫害法輪功、侵害人權的中共各級官員,禁止他們進入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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