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香港公投風暴

◎ 桑普

中共對香港五區公投的打壓升溫,三線同步進攻。

一路「中央軍」部署港澳辦、中聯辦、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李飛、內地憲法學者廉希聖等人,橫跨內地行政、立法和學界,砲轟公投。

二路「土共軍」從民建聯、工聯會、梁美芬,擴展到港區人大代表譚惠珠、王敏剛、政協胡應湘等人,舔共叫聲此起彼伏,砲轟公投。

三路「文宣部隊」不斷轉換反對公投運動的理由,從批評辭職議員「全民起義、解放香港」口號等同「港獨」,到文匯報謬論「公職人員行使公權力,法無授權即禁止」,再到最近李飛和廉希聖怪論「公法領域內,法無授權即禁止」,砲轟公投。

面對三路進犯,追求民主的香港市民無畏無懼,因為我們深信,五月中旬五區公投必將展現主流民意實力。

值得關注的是三路「文宣部隊」的微妙變化。

中共喉舌文匯報社論首先以「公職人員行使公權力,法無授權即禁止」為由,論證五區公投運動違憲違法。

先不論立法會議員是否公職人員,最根本的問題是:五位議員辭了職,就不再具有議員身分,怎麼會說他們還是公職人員?他們以一般市民的身分參與補選,提出「真普選、廢特權」單一議題,呼籲選民投票,以投票結果決定議題是否獲得大多數投票選民的支持,作為實質的、變相的公投。試問:何來公職人員行使公權力,法無授權即禁止?

或許連中共當局也自覺荒謬,於是李飛、廉希聖等人紛紛出頭,巧妙地換上一種比較隱晦的講法,亦即所謂「公法領域內,法無授權即禁止」,重新包裝垃圾。

的確,在公法領域內,法無授權即禁止的例子很多。例如:港府及其官員不得在法無授權下興建高鐵、降低舊樓強拍門檻等,必須貫徹依法行政原則。然而,這些例子都至少具備兩項必要元素:主體必須是行政機關及官員,行為必須是行使公權力。公投五俠,身無公職,又無行使公權力,中共喉舌意圖標籤「公法領域」來掩蓋「公職人員行使公權力」,根本是一種掩人耳目的帽子戲法。

中共越吼越困,反作用力日增,始終無法掌握話語權,剩下來的就只有分化民主派力量、派出隱形左派參選兩途了!

台灣人民目睹港人在一國兩制框架下的困頓掙扎,豈不慎歟?

(作者為香港文化評論人)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