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肥大官瘦小吏 惡化政府效能

◎ 葉清源

一、每當銓敘部在研議改進公務人員考績制度或措施,總是朝負面評量修法,試問:無論「公務人員考績法暨施行細則」及「教師考核辦法」皆屬同一立法精神,考績核列甲等比例卻有天壤之別,為何教師無比例限制,公務人員卻設限?難道與教師同屬依法俸給之公務人員就須受到歧視?

二、過去考績最令人詬病的,癥結在於各機關「人事人員」鄉愿奉承的處事態度,未能恪守「各官等評比」原則;復以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長期放任部份機關「自由裁量」評比年終考績,沿襲傳統的「處分往下、獎勵往上」官僚文化,科室主管自列「甲等」幾為慣例,考績形成「肥大官瘦小吏」的惡質文化,那些符合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四條表現之低階人員,受到「侵權」及額度限制終淪為「犧牲者」。

三、修法過程中應排除公務人員與機關首長因主觀理念不合或民選機關因派系或政黨立場而遭到打壓,甚至淪為以考績丙等做為脅迫公務人員違法行事的工具等障礙,方可實行。

四、考試院若不先檢討過去公務人員考績「執行」的不當,及客觀上無令人誠服條件與配套下,「削足適履」的修法與「硬性」的「丙等」比例規定,考試院將是公務機關淪為「一攤死水」的推手,未來政府效能當每下愈況,實為不智耶!

(作者為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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