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破銅爛鐵可抵罪?

◎ 池宗憲

被稱為「右手炒股票,左手炒骨董」的黃宗宏入獄服刑,傳出有人願以火箭殘片為他繳納罰金以換取減刑,司法單位表示將找權威單位來鑑價。

犯了罪,以物換錢,用來抵刑,也是一種司法改革?

然而,用來換錢的物件標的若是有爭議,並動用了納稅人的錢,執法單位可得慎思明辨而後行,以免花人民的錢為罪犯背書。

黃宗宏的案例,也曾用其收藏的骨董,經政府鑑定後折價,並將藏品作為典藏,其實這種做法爭議很大。

這批藏品中有象牙雕刻品,這種在國際間已經被列管的象牙製品,卻公然地成為犯罪者折現抵刑期的工具。司法單位買進象牙,帶來負面形象,難道不知道?如今爭議又添一樁,擬用火箭殘片換現金,請問這對國人有何作用?

標的物涉及骨董文物,有其專業性,而市場行情卻是不透明,價差百倍。以黃案為例,其中有一組紅木螺鈿家具,鑑定結果是台灣行政長官陳儀所用過的。陳儀的歷史功過有其爭議,雖是名人效應;但觀其家具作工與材質,正與今日越南所產紅木家具相去不遠,那麼,司法單位又是如何鑑價?鑑多少價?這也是納稅人所關心的。

物件抵刑,有其相對客觀的真偽與行情,需訴諸公論,才能杜悠悠之口。

(作者為文物收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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