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拿開干預公共電視的黑手

公共電視基金會與新聞局之間的紛爭,近日愈演愈烈。新聞局日前派員前往基金會檢查公視運作及財務狀況,事後並發出新聞稿,指公視未提供相關資訊,且交代不清,揚言控告董事長鄭同僚,並向法院聲請解除其職務。公視則反駁,指新聞局「一味憑藉新聞造勢」,對董事長的指控並非事實。除了雙方言詞交鋒,新聞局還因本案被監察院糾正,局長蘇俊賓及公視董事長鄭同僚都吃上官司,八位董事還遭法院假處分,暫停職權。我們認為,此一紛爭咎在新聞局,新聞局應拿開不當干預公視董事會的黑手,立即按照監察院所糾正的進行改正,以平息爭端,讓公視正常運作。

認定新聞局是公視董事會紛爭的罪魁禍首,主要是它去年在辦理董事增補過程,未遵守程序正義。用監察院的話來說,即「不僅紊亂體制,又變相主導審查委員推舉作業,令審查委員會組織未臻完全合法,致八名增聘董事之產生徒留瑕疵,核有違失。」原來,公視本屆董事會自二○○七年十二月成立,經過兩次增補,去年八月增補過程,新聞局不但主導其事,還從中做了手腳,使審查委員會組成合法性出現問題,連帶導致增補董事正當性受到質疑。尤有甚者,在增補董事完成之後,部分成員即急於拉下董事長,打算改推自己人,這樣的人事傾軋,正是半年多以來公視紛爭的根源。

新聞局要用自己人,也許不是問題;但捨棄程序正義,粗暴干預原應講究專業公正的公共電視,絕對要出問題。在此同時,公視董事長及經營團隊,也不是不能更換,但應該講求必要性及正當性。以公視的經營績效而言,去年收視率平均○.一八,不僅優於前年的○.一四,也是開播十一年半以來最高。在頻道排名,同樣由二○○七年的第四十名,上升至去年的第二十五名。其餘在收視人口、時數、得獎、財務等,也都有實質進步,使公視的滿意度與各頻道相比,僅次於大愛。

新聞局更惡質的,在上月十日經監察院糾正之後,不但不知遵照監察院所要求的,「確實檢討改善見復」,反而以各種手法,偏袒一方,以致公視的人事鬥爭愈演愈烈。即以日前的查帳、指稱董事長侵占背信動作,公眾顯然看出,在新聞局長及公視董事長都成被告之後,新聞局正挾其公權力,企圖從人格抹黑著手,拉下公視董事長;這種手法,同樣見諸馬政府追殺民進黨執政要員。不過,台灣畢竟已經蛻變成民主國家,凡事不是行政部門可以恣意妄為,一手遮天。就本案而言,新聞局之上,至少還有監察院、立法委員、司法部門及公眾可以制衡。

新聞局做為大眾傳播財團法人監督機關,理應公正超然,如今公親變事主,不能不令人警覺,這其實正反映現在當家的新黨國,於控制新聞媒體的諸多惡行。有如國人所看到的,前年五月馬政府上任之後,七月國家通訊社中央社改組,不但董監事再次淪為政治酬庸,經營團隊也有馬英九助選人馬進駐。九月,中央廣播電台董事長及部分董事被迫辭職,而央廣至今已換了兩次董事長。至於公視,在泛藍居多數的國會,長年預算屢遭凍結,甚至動支還須經主管機關同意。如今,新聞局再把干預黑手伸進公視董事會,既無視公視獨立自主的公共屬性,一再破壞公共媒體董事長任期制度,也粗暴地踐踏程序正義。

新聞媒體之於黨國體制,是其統治與鬥爭的必要工具,必須牢牢掌握。而其所必欲控制的媒體,黨政軍直接經營者固為當然,有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正為此修法而開方便之門,公共媒體絕對不能放過;即使其在野,也要以國會多數,制定違憲的NCC組織法加以掌控。如今公視基金會轄下,除了公視本身,還有客家台、原民台、華視三個電視台及宏觀頻道。新黨國再現的馬政府,自不輕易放過,但吃相難看,自暴其短,台灣人民當然不會坐視多年奮鬥得來的新聞自由,又被馬政府襲奪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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