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李筱峰專欄/城門有開,何必爬牆?

拙文〈從選後的心情說到所謂「體制外」路線〉發表後,引起一些誤會與混淆,我迫不及待要先澄清的是,我敬愛的「楊媽媽」楊劉秀華女士在〈大家做伙來 台灣起新厝〉一文中的誤會。

楊媽媽用「起新厝」來比喻,她認為主張「體制外」的人,是要將舊房子(中華民國)拆掉,重新蓋新的房子(台灣),而「體制內」的人只是要把舊房子修修補補就好,這真是天大誤會!楊媽媽將「目的論」與「方法論」混淆了。我們討論的所謂「體制外」「體制內」路線,是就「方法論」而言,而非「目的論」,我們的目的並無二致,誠如楊媽媽引用楊基銓先生生前之言:「要使台灣真正主權獨立,脫離中國的糾纏,確保台灣安全,唯一的方法就是將台灣與中華民國劃清界線…,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並制定符合台灣實情的憲法,…台灣才能真正成為主權獨立的國家。」這不正是我長期寫文章、參與社團運動、參加街頭運動的主要目的嗎?

至於如何完成這個目的呢?楊媽媽繼續引楊基銓先生的話,正好提出解答:「需要先獲得台灣全民的共識,亦需說服世界上的主要國家,而此工程並非容易。但無論如何,除此之外別無他途,只有靠大家加強努力不斷宣導,不斷呼求,同心合作才能促成。」楊先生所說的「除此之外別無他途」的「不斷宣導,不斷呼求」的方法,不正是「體制內」的方法嗎?

楊媽媽又舉例說:「此次民進黨立委補選揮出全壘打,證實有不少人民覺醒,好像是新的建造機器到了,工程會進行得更快…」楊媽媽舉這個透過贏取選舉來進行建國工程的例子,不正是「體制內」路線的最好例子嗎?

講了老半天,原來咱都是自家人,那麼咱到底在爭論啥?原來問題出在「體制外」的語義與界定。

除了前述「目的論」與「方法論」的混淆之外,還有人誤以為「體制外」就是指遊行示威的街頭群眾運動。有了這個誤會之後,便進一步誤會我反對街頭運動。其實在民主國家裡,示威遊行本是人民的權利,是屬體制內的。我自己也常參加示威遊行,豈有反對之理?

我不僅不反對示威遊行的群眾運動,即使真正屬於體制外的行動,我也不必然反對。例如,提倡不服從論的梭羅,為了抗議奴隸制度,寧願坐牢而拒繳人頭稅;一八七二年的美國女權運動家S.B.Anthony為了爭取女性投票權而甘願違法被捕,喚起全國注意;甘地以「不合作運動」數度從容坐獄來喚醒印度人對印度獨立的關心。這些體制外的運動史,我都津津樂道。

所以我並非完全反對體制外路線,我只是發現許多嘴講「體制外」的人不僅無真正體制外行動,卻反而以此來否定體制內路線,以致造成獨派陣營的相殘內耗,這才是我擔心的。君不見獨派之中常有一種似是而非的言論,認為參選公職就是替中華民國背書,因此呼籲不要投票。這些朋友完全不知道進入體制內一樣可以改變體制。傅雲欽律師在答覆朋友來信提到「體制內革命」,即是此意。試看中國辛亥革命,當革命行動一起,清朝許多新軍搖身成為革命軍,原為清朝軍官的黎元洪,搖身成為革命軍領袖。專制時代尚可如此,民主化的台灣,當然更能進行體制內革命。

有位海外鄉親來信要我認清台灣還沒有民主政治,這又扯遠了。已被「自由之家」列為自由國家的台灣,今年的政治自由度還升至第一級。起碼我們今天總可以自由投票吧!如果能像楊基銓先生所說「不斷宣導,不斷呼求」,喚起全民,贏得選舉,中華民國舊體制何憂不能撤換?何需空談體制外,指責體制內,而相殘內耗?

城門有開,就走城門,不必爬牆,更不必撐竿跳耍酷。

(作者李筱峰現任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研究所教授,http://www.jimlee.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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