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也談「體制外改革」

◎ 彼得潘

劉重義作「體制外與體制內」(自由廣場一月六日),令人迷惑。有人對國民黨憤怒,對民進黨失望,終於喊出「體制外改革」,但他們真正了解其含義嗎?知其意義是要否認並推翻現在政權,包括其一切法律嗎?也就是要「革命」的(劉先生也承認)。其典型例子是法國大革命或蘇俄和中國的共產革命。若果在台灣「革命」能成功,相信拍手叫好的人有不少。但很悲哀的,我們(包括劉先生)日常生活一步都跑不出「體制」之外:出門要遵守「體制」的交通規則,開車要靠右邊,遵守紅綠燈信號,身帶「體制」的身分證,依「體制」的健保卡看病,拿「體制」的文憑找工作,持「體制」的護照出入國,送子女入「體制」的學校去「洗腦」,繳「體制」的所得稅,抽菸喝酒買東西吃餐館要付「體制」的消費稅,供「體制」開銷的…講不完了。要「體制外改革」,不能全身浸淫在「體制內」,只用嘴巴喊。

劉先生錯了,菲律賓的大遊行、金恩的民權運動、對陳雲林的示威抗議,都是在「體制內」進行,不是在「體制外」行動的。若果劉先生能在「體制內」號召一百萬人每日二十四小時示威遊行一年,包圍總統府,無人能出入,「體制」會垮的。真如李筱峰教授所說,若果認同台灣的人在立法院佔絕對多數,可以當選總統,中華民國舊體制還擔心不能更換嗎?

劉先生慨歎「兩位台灣人總統二十年執政,沒有採取革命手段處理國民黨」,他卻忘記那兩位總統都是由「體制內」產生的。若果劉先生是當時或現在的總統,能做得到嗎?光是掛一個「國民議會」、「臨時政府」、「革命黨」一類招牌,還是在「體制內」的動作。要作「體制外」改革,必須徹底否認現行的一切法律(不能選擇性的),採取實際行動起碼要作:燒掉所有「體制」的證件如身分證、健保卡、文憑、護照,拒繳稅,拒服兵役,不送子女上學被「洗腦」,否定警察消防隊、民刑事法院的存在,否則僅是喊口號,自己感覺爽快而已。(作者為退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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