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赤裸裸的暴力

◎ 田年豐

第四次江陳會,因有警員陳諸想強攀宣傳車而受傷,樂得統媒齊聲指控抗議民眾施暴。

按集遊法第六條的規定,裕元酒店、福華飯店、日月潭、涵碧樓、鎮瀾宮、高速公路…等等地區及其周邊,都不是法律所明訂集會遊行的禁制區。而且就算法律明定的一級禁制區,如總統府、法院、機場等,其周邊範圍也不得超過三百公尺;而二級禁制區如各國使領館等,周邊範圍更不得超過五十公尺。可見這次江陳台中會,馬政府濫用拒馬架設法律所不允許的超大範圍禁制區,赤裸裸的鄙視法律,毫無顧忌的將國家暴力施展在人民身上,曝曬在國際媒體的眼前,這才是最應備受眾人譴責的暴力。

尤其,馬英九縱容五星旗、親中人士、紅衣份子橫行在禁制區中,如此踐踏法律尊嚴的執法暴力,形同宣告台灣的司法防線已棄守,司法正義已崩潰,法律人已等同傀儡,只如喪失人性尊嚴的御用道具,台灣已無司法,形同亡國。

這樣的濫權有如催命索,套住台灣人民的脖子,有如一把利刃正刺向我們眾人的心窩…。因此,認清暴力的本質,以防助紂為虐,是抗中保台的台灣人民,尤其是領導菁英必修的課程。(作者為嘉義之音前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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