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台商經驗

■明燈

最近,「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的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二十多位台商把親身受害遭遇公諸於世,希望後來者勿再重蹈覆轍!

根據「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成立兩年的經驗,該會追蹤一百多宗的案例,沒有一宗能討回公道,他們從三十個台商案例中還歸納出十二大陷阱,仍無法涵蓋所有的掠奪手段,這是多麼慘痛的教訓。

目前中國為虛應故事,雖制定「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所謂的「台商投訴協調局」,實際上根本是官樣文章,地方貪官污吏公然掠奪台商資產,也從不處理台商受害案件。即使有,也未見有下文,可見中國說一套、做一套的本質未變。

事實上,屬於大型的企業和科技產業,甚至是農業技術獲得中國青睞,主要在用「蠶食鯨吞」的手段「吸為己有」,像「中芯」即是轉化台灣的晶圓技術攫為己有,就是明顯例證。至於台灣中小企業,形同刀俎上的魚肉,中國法條一框,台商既難以撤資,也難轉出,被騙的慘劇不斷上演,吾人能不惕厲乎!(作者為文化事業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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