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如果你是孫連長

■許文德

即使在已經准許死後可以取精的英國,也嚴格規範死者必須在生前即明確表示死後可取精生子的意願,且須有書面記載才行;但在台灣,可憐的孫吉祥卻在莫名的車禍捐軀之後,既不能發一聲,也從沒人考量過他的感受與意願,只因已死,他不僅無法表達意見,甚且還在死後遭醫生切陰囊破睪丸,並拿去研磨離心從而萃取精蟲,以達成女友懷孕生子的期望。

如果你是孫吉祥,而且你想擁有自己的小孩,何不早早跟李小姐結婚生子?現在這社會甚至連未婚生子也能接受啊。

然而,十二年的愛情長跑,孫吉祥並未與李小姐結婚,媒體也報導醫生言談間無意中透露他曾讓李小姐去墮胎的往事;孫吉祥真的在意有沒有小孩嗎?如果不是,他願意接受這樣子強迫中獎嗎?

這場打著「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傳統大纛的悲喜劇,似乎在情理法兼顧中收場,但是想到無言的孫連長,不禁讓同為男性的我腦海中浮現「死者為大」這句話!

(作者為醫師,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理事)


■卓然

孫吉祥罹難,固然令人遺憾,而其未婚女友想要為他傳香火的痴情,也令人動容鼻酸。但要從往生者的遺體上取精,做為日後人工受孕之用,則茲事體大,不能太感情用事的。

一個問題在人道,結婚生子傳宗接代,必須是男女雙方你情我願,順天應人。另外一個問題是,這根本於法無據,也無例可循,而且衍生的後續問題更多。

李小姐雖說孫連長生前曾海誓山盟,要讓她當「將軍夫人」養兒育女,但那畢竟是熱戀中的語言,設若他知道未來的兒女未出生前就注定沒有生父,而年紀輕輕的愛人將獨力承受撫養子女重擔,他的誓言是否不變大有問題,那麼,活著的人憑什麼替他做如此重大的決定?

(作者為周刊副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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