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慈濟可以做得更好

◎ 林益仁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激化了受災部落與居民未來安身立命的居所選擇。屏東好茶部落遷建推動委員會召開村民大會,婉拒慈濟基金會興建平地「永久屋」的美意。何以慈濟的極大善意會被魯凱族人視為民族的威脅呢?本文基於生態的關懷,提出幾點建議:

「家」不僅僅是一間屋子而已!「家」是一組在特定生態環境下複雜的人際網絡,是這些人生活實踐的物質與精神總集。「臨時組合屋」,或甚至是「永久屋」,無法取代人們對「原鄉」與「家」的整體與終極依附。目前最需要的是先安置與安頓,並不急著找到永久的住處。

人是家的基本組成要項,因此有必要界定災區與災民,或許必須因受災程度不同分級處理,再根據輕重緩急研擬家園重建的策略。

「家」是人的聚合,家園的重建還有鄰舍與生態環境的關係。這次的風災在南部有將近三十個不同的安置點,切割了部落群體。人沒有辦法聚在一起,怎麼可能產生良好的安置共識呢?人的集中、重建組織的建立以及開會尋求對策與共識,是有必要的。

這次最惹爭議的是「撤村」與「遷村」的議題。「撤村」是基於天災人禍的緊急情況作出的暫時性處理,不必然在將來不能返回原居所;而「遷村」則是放棄原居所,這將涉及部落族群文化、歷史、語言與土地關係的重大危機。慈濟的「永久屋」思維必須慎重釐清它跟「遷村」中永久放棄原居所的關聯性;否則,將徒增戕害人權的惡名!

讓山林休養生息似乎是慈濟的「永久屋」構想背後的用意;但是叫原住民不回原居地,就真的可以讓山林休養生息嗎?這次風災被究責的水利單位,過度開發的不當大型工程與山林破壞,多數出於國家機器的失能。這些因素可能比原住民所造成的傷害更大。

原住民是山林守護者已有實際例證,讓災區部落居民充分參與相關就業方案,從生活、生計、生態三方面協助部落族人與原鄉生態關係的重建,慈濟如果能夠積極投入如此的參與陪伴過程,絕對是功德一件。(作者為靜宜大學生態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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