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同榮
最近,民進黨黨內提出公辦總統初選的提議,並可採取美式的開放式投票制度提名不分區立委初選,其實,筆者早在三年前,即曾提案要求政黨初選應由公辦產生的提議。
就個人整理相關資料,國內反對引進美國初選制度之主要理由為:一、初選引發派系嚴重反彈,初選落敗之派系拒絕後續之輔選動員任務。二、在初選投票率不高的情形下,初選獲勝之候選人於大選中,不代表具備強勢競爭力。三、初選競爭過程會破壞黨內團結、加劇派系傾軋、候選人相互攻訐、脫黨與違紀參選。四、實施初選形同兩輪選舉,雙重耗用競選經費。五、其他政黨可能採取策略投票,設法讓實力強者先行出局。
而若實施公辦初選,則個人整理之後,認為將有以下之優點:
一、政黨公職人員候選人提名過程,不再受到黨內少數人壟斷或操縱,強化黨內民主性,落實人民利益,而且政府亦有提供選舉經費補助,採行公辦初選可以確保政黨國家公器化。
二、各政黨於同一日舉辦初選,非黨員之選民亦可投票,有效解決豢養人頭黨員之弊病。
三、贏得初選之候選人,比較符合一般選民之期待,代表政黨參加正式選舉時獲勝機會較大,可縮短黨意與民意之落差。各政黨同一天舉行初選,可以降低「侵入投票」或「跨黨投票」情事,增加各政黨提名候選人之正當性。
四、由政府辦理政黨初選工作,可以投入較多人力物力,並普遍增設投票地點,避免初選投票率低、代表性不足之疑慮。
因此,在此優勢之下,各政黨或許站在杜絕台灣不健全的黨內初選制度、防範黨內初選以人頭黨員充斥及賄選傳聞,支持政府出面主辦公辦初選,實是時勢所趨。(作者為民進黨籍立法委員)